關係果真如此重要嗎?
譚日新博士 (誠信綜合治療中心 臨床心理學家)
關係──人可以為之而生、為之而死。
關係──人可以為之而生、為之而死。
無論是男女間之情愛、父母子女間親情之愛、還是朋友間之友愛,是生離或死別,關係還在時,人往往不太懂得珍惜,有時甚至覺得是應份。因為深入關係往往交纏著愛和恨,愛令人如沐春風,恨r令人痛苦萬分。從事輔導工作的人,經常也會看到人在關係中受盡折磨,仍存著很多幻想,既不能離開,又捨不得放下。
防衛性抽離(Defensive Detachment)
人沒有了關係,是否就失去了人生意義呢?到底人們在關係中可以得到甚麼呢?有些人會將人分為「關係尋求型」(Relationship Seeking)和「關係逃避型」(Relationship Avoiding)兩類。但真有人不需要關係嗎?逃避人群是否就代表不需要關係?還是在關係中經歷太多失望、傷害,以致不想再受傷,形成一種自我保護的相處之道,此之為「防衛性抽離」。對某些人來說,人越長大,似乎就越懂得這個防身之術,更有些人可能會索性把感情不放在人身上,改而放在一些事物上,又或把人「物化」起來,當對方好像物件、工具般看待,不顧及其感受。當然,嚴格來說,這也是一種關係,只不過,這是人與物件間之關係,而不是人與人間之關係。
關係沉溺(Relationship Addiction)
而另一個極端,就是有些人沒有了關係就好像世界末日一樣,呼天搶地,死去活來,無論怎樣也要保留或再找回這段關係,不論是勉力強留、還是當對方從未離開或死去,仍舊當對方存在地活著,此之為「關係沉溺」,有些失戀或婚姻失敗之人選擇自尋短見便是一些例子。或許這可令我們反省,失去關係對我們來說等同失去什麼呢?用回失戀的例子,失戀等同失去「一個愛自己的人」、「自我價值被否定」...那麼我們選擇自殺是否代表這些比生命更重要呢?這很藉得我們再思索自己的人生觀和信念吧。
共依存關係(Codependent Relationship)
此外,亦有些人和另一人建立了一份排外性極強、彼此依附之關係,雙方在這段關係中,非但不能幫助對方成長,反而助長對方在情緒、行為、思想或關係上之問題,這稱為「共依存關係」。例如幫助病態賭徒的專業人士發現,在他身邊往往會有一個願意為他「付出」的妻子。
施予和回報(Give and Take)
其實,較少人會靜下來問,到底他們在關係中想得到甚麼,假如人不問清楚自己想要的是甚麼,往往也不知自己期望的是甚麼。那怎會不失望而回呢!但有人會問,如果我們在關係中時常問得失,是否會很功利?關係不應該是很自然發展的嗎?其實,施予和回報是關係的必然實況,只是我們是否承認在不同的關係,也會出現這雙向互動吧。例如:一般認為最無私的父母之愛,是只有父母單向的施予,但其實能看到子女健康活潑地成長,對父母來說,已是一種回報,故嚴格來說也是雙向的。
客體關係理論(Object Relations Theory)
心理學中之客體關係理論相信,驅動人心中最原始的動力是關係之尋求,假如人在這方面出現問題,再配合若干生理遺傳因素,便會形成心理、甚至精神困擾。例如有些人會因為婚姻不愉快而形成抑鬱、焦慮等情緒困擾,而厭食症相信是與患者在家庭中「自主」與「被管束」有關,更明顯的是不少兒童之行為問題是與父母有關。
相依理論(Attachment Theory)
另一方面,人在關係中的相處模式,其實在小時已慢慢形成起來。心理學中之相依理論指出,當嬰孩有需要時,餵養者給他的經驗是安全可靠、完全不加理會、還是飄忽不定,可令其經驗到其他人是可靠、不可靠、還是不可預測,這會烙印在嬰孩心中,長大後,這相處模式會在他有意識或無意識之間,影響其與人相處之道。例如有些男孩小時侯得到母親過度的遷就、形成依賴,除非日後在成長中有反省和改變,否則婚後很容易會期望妻子也會同樣遷就他、讓他依賴。又例如有些人小時侯經驗到父親是很惡、難接近,在成長過程中,他面對其他之權威人士如老師或上司時,也預期他們會是這樣難接近,其結果是較難與他們建立良好關係。故此,我們愈能分辨對方真實之人格特質,還是自己內在模式之重演,會決定我們在關係中是否悠然自得,還是抱怨失望。
人生階段(Life Stage)、家庭階段(Family Life Stage)
另外,關係是會隨著「人生階段」和「家庭不同階段」而改變,在期望上有需要調整,否則雙方也會失望收場。例如在「青春期」學生時代,最老友之「死黨」,不一定在日後也能延續下去,會因為彼此不同發展和環境而有所改變。而在家庭出現關係不和之常見例子,則是當兒子長大結婚後,母親處在所謂「空巢期」時,仍用以往的方式「照顧」兒子,其妻子有被否定其角色的感覺,以至形成婆媳問題,而兒子在這「初婚期」,挾在母親和妻子中間,感到左右做人難,母親則感到兒子不再像以往般孝順,傷心欲絕,而妻子則覺得丈夫重視母親多過自己,懷疑自己是否嫁錯人。故此,強求關係形式的「持續」只會令人失望,接受關係之「轉型」,才是令彼此達致快樂之現實途徑。假如我們能看到人在不同階段,對關係作出合理之期望和了解其限制,或許會令我們減少一些不必要之痛苦吧!
為關係受苦?
但有些人卻覺得為了一段關係受苦很值得。例如一些「第三者」,他們會覺得作為別人之「情人知己」沒有問題,有些甚至會想到「進可攻、退可守」,何樂而不為。不過,這「快樂」是要建基於對方可能要離婚、其妻子和子女要失去丈夫和父親的「痛苦」上;又或是對方家庭要接受與人「分享」丈夫和父親之「痛苦」上。我們真的可以不顧及他和其家人嗎?我們真的會無動於衷嗎?既然我們可以這樣排除萬難、不理世人目光或家人朋友的反對,與他在一起,證明我們亦是看重感情、願意為愛情犧牲的人。我們真的可以在這個基礎上快樂地生活嗎?到底是好勝心、過去的創傷、還是這患得患失之淒迷和剌激感,令我們不願放下,去建立另一段感情。或許,我們真的應該抽時間靜下來、停一下,看看到底我們想要的是什麼,日後年老時回望一生時會怎樣,也許會對自己或他有一些不同的發現和感受,又或許生命也有其他東西,值得我們去追求,不同的人或事也需要我們去盡上責任,正如我們的家人、朋友、事業或興趣,也需要我們去關心、建立和享受。
理想成長目標
那麼,有人會問到底人在關係中,應該怎樣才算理想呢?家庭治療原創者寶雲(Murray
Bowen)所提出的成長目標─「既能獨立自主、又能以愛相繫」(Differentiation of Self),很值得作為我們在關係上學習和追求之目標。其意思是一方面我們能有自己的內在自由,去按我們的人生價值行事,不因怕失去關係而不做一些自己認為對的事;另一方面,在人際交往中又能與人連繫,求同存異,不過份突顯自己和只顧自己的需要。故此,人在關係中能把「自主」和「相繫」取得適當之平衡。當然,這樣之目標是需要我們在生命中不斷反省、嘗試、甚至失敗,才能慢慢邁進,而不是在朝夕間可以立刻達到。
願我們彼此勉勵,在關係中不斷學習、更新和成長吧!
原載於誠信綜合治療中心通訊,略作修改。